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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杨纯慧/政协联线
2026-06-02 09:14  来源:政协联线
随着国内娱乐产业对日韩偶像培养模式的引入,大量未成年人甚至儿童被纳入养成系偶像培养体系。低龄粉丝通过视频平台从偶像成长初期深度参与,形成“养成式”追星文化。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相关调查显示,当前受访初中生中使用过短视频的比例高达96.2%,短视频已成为青少年获取信息、社交娱乐的重要渠道,这也为“养成式”追星文化的蔓延提供了温床。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重商业轻教育,违背义务教育法。文旅部明确规定,从事未成年人签约、推广等活动的经纪公司,应依法保障其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但部分头部公司过度注重才艺包装与商业开发,忽视签约少年的文化教育。某行业头部娱乐公司的四代练习生出生年份从2007年至2013年不等,大部分处于义务教育阶段。有粉丝扒出成员行程表:2025年全年327天处于集训状态,平均每天练习时长超过12小时。如此训练强度之下,教育质量难以保障,暴露了养成系偶像公司将商业利益凌驾于未成年人教育权之上的行业通病。
二是诱导非理性消费,衍生违法问题。部分未成年粉丝盲目追捧偶像,不惜代价投入金钱与时间,骗取家长钱财购买周边、参加应援的事例屡见不鲜,甚至出现挪用学费、借贷消费等极端情况。
三是低龄艺人“早熟化”,扭曲未成年人价值观。部分养成系偶像文化素养不足,出现耍大牌、违背公序良俗等行为,使青少年产生“有名气即可不受约束”的错误认知。大量养成系艺人翻唱、模仿成人化曲目,“早熟化”表演风格驱逐了校园应有的“童真”。
为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在偶像文化中的健康成长,提出以下建议:
强化监管与法律执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设定从业年龄红线与工时标准。可参照韩国规定“练习生每周训练不超过35小时”,我国应进一步明确“禁止14岁以下未成年人签约经纪公司,16岁以下不得参与商业演出”。对广电总局“禁播偶像养成类节目”落实情况开展跨部门巡查,严惩违规平台。借鉴2023年山西曲沃县检察院“组织未成年人陪侍案”公益诉讼经验,对严重剥削未成年艺人的公司提起公益诉讼,吊销执照并纳入行业黑名单,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重塑行业培养标准。严格控制未成年艺人参与综艺的频次与强度,强制推行“文化课达标”考核,要求经纪公司配备教师、按学期提交学业报告,对高考弃考、学术造假艺人暂停演出资格。参考韩国娱乐公司与艺术院校合作模式,确保艺人同步接受正规教育。督促公司聘请心理咨询师定期评估练习生状态,完善心理危机干预与休假机制;对失德艺人立即暂停活动,实施道德教育。
构建多方协同教育网络。家校社联动,将价值观引导融入日常教育。学校可通过分析“流量神话”背后的资本运作、开设“追星伦理”辩论等形式,揭露私生行为等违法危害,并大力推广“科学家进校园”等活动,帮助学生树立理性偶像观。家庭层面,要指导家长密切关注孩子追星行为,注重培养多元兴趣爱好,通过戏剧、体育等团体活动转移注意力,引导孩子走“学业事业兼容”的健康成长之路。
(作者系民进会员,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有限公司投资促进部副经理)
责任编辑:张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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