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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沪全国政协委员张毅: 以法护航对外贸易“乘风破浪”
张家铭/人民政协报
2026-03-09 09:59 
2026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新法”)正式施行。作为我国对外贸易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此次修法正值“十五五”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为加快建设贸易强国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张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法条文由69条扩充至83条,标志着跨境服务贸易迈入“负面清单”时代。张毅指出,新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三种模式“实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这意味着对于清单之外的领域,境外服务提供者将享受“非禁即入”的便利。此前,这一制度已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及全国范围内先行先试,将其上升为法律,标志着我国服务贸易开放水平实现系统性提升。
“面对全球贸易数字化趋势,新法增设多个前瞻性条款,首次将数字贸易等新业态纳入法律框架。”张毅表示,新法第六十条规定明确“国家支持对外贸易数字化发展”,支持电子提单、电子发票应用。同时,第五十九条规定将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意味着其发展从“政策驱动”迈入“法律保障”新阶段。
此外,张毅特别提到新法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信息平台”。结合第三十五条的反制条款,新法构建起一套兼顾国内规制与国际博弈的立体化知识产权保护网,精准回应了我国企业在海外遭遇的调查、投诉、查扣等现实困境。
“此次修法既是对过去十余年外贸领域改革成果的法治化确认,也为应对全球经贸格局深刻调整提供了法律‘工具箱’。”张毅表示,随着新法落地实施,我国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将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为“十五五”时期实现贸易强国建设良好开局注入法治动能。
责任编辑:谷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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