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好房子”是暖人心的热词之一。从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2026年持续推进,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越来越备受关注。围绕推动这项民生工程提速增效,上海政协委员持续关注、积极建言。
分类施策
委员们认为,上海作为超大城市,既需要提升新建住宅品质,也需要改造海量老旧住宅。应锚定“十五五”规划要求,构建适配不同场景的多层次标准,推动新建与改建双向发力、协同增效,才能让“好房子”惠及更多市民。
市政协委员芮海燕建议,对新建住宅,应用足激励政策,对高品质项目给予容积率奖励、土地供应优先支持;统筹建筑布局打造错落天际线,道路转角等节点,将“好房子”特性向城市展示;通过坡地绿化、下沉庭园打造生态景观,优化慢行系统连接社区与公共交通,提升宜居度;推广“三师联创”“建筑师负责制”,引导企业聚焦设计品质,打造精品社区。
对于老旧住宅,应推动“好房子”改造与“两旧一村”深度融合,推广“产权归集+协议置换”模式降低协调成本。制定“一小区一方案”,推进屋面防水、管网更新等基础设施改造,同步加装电梯、充电桩,建设口袋公园,补齐“一老一小”居住的短板。
“应聚焦需求侧,制定差异化的‘好房子’建设标准。”市政协委员孙静说,推进“好房子”建设,应对未来住房生活需求侧的特征和变化进行研究,针对差异化的人口结构进行调整,对住房内部布局和社区环境品质进行适宜性的制定,真正做到“投资于人”。
各方共担
在居民小区改造过程中,资金问题,特别是费用分担机制,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协委员陈志奇提出,构建居民、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以“居民出一点、政府补一点、社会支持一点、公共收益筹一点”的方式整合多方资金来源。围绕“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他建议,由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通过项目公司出资,争取银行贷款,通过挖掘片区闲置资源资产再利用,以及停车、农贸、商超、广告、保洁等资源“造血点”,实现可持续运营、盈利还款。
市政协委员王美华建议,构建多元化金融支持体系,设立城市自主更新专项基金,推动商业银行开发低息“旧改安居贷”,对绿色低碳项目予以补贴;细化容积率激励与收益分配规则,明确新增建筑量收益反哺项目成本、补充小区公共基金或抵扣居民出资的具体办法。
市政协委员田颖杰也提出了“创新金融工具、拓宽融资渠道”的建议:优化城市更新专项资金使用方式,设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城市更新基金,吸引长期资本参与;通过赋予实施主体长期经营权,构建稳定现金流,为长周期贷款提供支撑,有效匹配项目培育周期。
建好管好
“好房子”要建好,更要管好。
田颖杰提出“在推进城市更新项目过程中,构建多元协同、全程参与的治理架构”的观点。她建议,推动实施主体从“开发商”向“运营商”转变,在项目策划阶段即引入专业运营团队,实行“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运作模式。健全“政府主导、平台实施、专业支持”的协同机制。将企业城市更新与政府治理体系建设、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打造有机结合。提前谋划更新后区域的长期管理机制、物业服务和社区服务。
市政协人资环建委提出“在城市更新中坚持‘四个协同’”的对策:强化目标协同,完善老旧小区改造与完整社区建设结合机制。强化主体协同,整合管理部门政策支持、市场机构服务、居民资金与社区资源,形成综合政策工具箱,探索居民自主更新路径。强化政企协同,加快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模式。强化过程协同,在项目策划阶段即嵌入安全韧性要求,纳入监测网络,提升存量空间“免疫力”。
芮海燕建议,深化多方协同治理,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模式,通过固化“市民议事厅”机制,鼓励居民全程参与“好房子”工程建设。
分类施策
委员们认为,上海作为超大城市,既需要提升新建住宅品质,也需要改造海量老旧住宅。应锚定“十五五”规划要求,构建适配不同场景的多层次标准,推动新建与改建双向发力、协同增效,才能让“好房子”惠及更多市民。
市政协委员芮海燕建议,对新建住宅,应用足激励政策,对高品质项目给予容积率奖励、土地供应优先支持;统筹建筑布局打造错落天际线,道路转角等节点,将“好房子”特性向城市展示;通过坡地绿化、下沉庭园打造生态景观,优化慢行系统连接社区与公共交通,提升宜居度;推广“三师联创”“建筑师负责制”,引导企业聚焦设计品质,打造精品社区。
对于老旧住宅,应推动“好房子”改造与“两旧一村”深度融合,推广“产权归集+协议置换”模式降低协调成本。制定“一小区一方案”,推进屋面防水、管网更新等基础设施改造,同步加装电梯、充电桩,建设口袋公园,补齐“一老一小”居住的短板。
“应聚焦需求侧,制定差异化的‘好房子’建设标准。”市政协委员孙静说,推进“好房子”建设,应对未来住房生活需求侧的特征和变化进行研究,针对差异化的人口结构进行调整,对住房内部布局和社区环境品质进行适宜性的制定,真正做到“投资于人”。
各方共担
在居民小区改造过程中,资金问题,特别是费用分担机制,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协委员陈志奇提出,构建居民、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以“居民出一点、政府补一点、社会支持一点、公共收益筹一点”的方式整合多方资金来源。围绕“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他建议,由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通过项目公司出资,争取银行贷款,通过挖掘片区闲置资源资产再利用,以及停车、农贸、商超、广告、保洁等资源“造血点”,实现可持续运营、盈利还款。
市政协委员王美华建议,构建多元化金融支持体系,设立城市自主更新专项基金,推动商业银行开发低息“旧改安居贷”,对绿色低碳项目予以补贴;细化容积率激励与收益分配规则,明确新增建筑量收益反哺项目成本、补充小区公共基金或抵扣居民出资的具体办法。
市政协委员田颖杰也提出了“创新金融工具、拓宽融资渠道”的建议:优化城市更新专项资金使用方式,设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城市更新基金,吸引长期资本参与;通过赋予实施主体长期经营权,构建稳定现金流,为长周期贷款提供支撑,有效匹配项目培育周期。
建好管好
“好房子”要建好,更要管好。
田颖杰提出“在推进城市更新项目过程中,构建多元协同、全程参与的治理架构”的观点。她建议,推动实施主体从“开发商”向“运营商”转变,在项目策划阶段即引入专业运营团队,实行“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运作模式。健全“政府主导、平台实施、专业支持”的协同机制。将企业城市更新与政府治理体系建设、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打造有机结合。提前谋划更新后区域的长期管理机制、物业服务和社区服务。
市政协人资环建委提出“在城市更新中坚持‘四个协同’”的对策:强化目标协同,完善老旧小区改造与完整社区建设结合机制。强化主体协同,整合管理部门政策支持、市场机构服务、居民资金与社区资源,形成综合政策工具箱,探索居民自主更新路径。强化政企协同,加快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模式。强化过程协同,在项目策划阶段即嵌入安全韧性要求,纳入监测网络,提升存量空间“免疫力”。
芮海燕建议,深化多方协同治理,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模式,通过固化“市民议事厅”机制,鼓励居民全程参与“好房子”工程建设。
责任编辑:张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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