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钩沉丨人民政协辉煌历程的历史见证,新中国首批金属国徽的制作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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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6 08:57 
政协全国委员会悬挂的第一枚国徽,见证了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的辉煌历程,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弥足珍贵。
2018年9月,全国政协机关服务局向中国政协文史馆移交一枚政协全国委员会悬挂过的金属国徽。在这枚国徽背面,有两行繁体小字(从右往左):“上海陈福昌铸造”。寻此线索,笔者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基本厘清了这枚国徽制作的来龙去脉,还原了一段鲜为人知的历史。1950年6月23日,毛泽东同志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主持讨论国徽图案。

1950年6月23日,毛泽东同志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主持讨论国徽图案。

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批复国徽制作方案
众所周知,国徽是代表国家的徽章,是民族精神的浓缩代表,是国家形象的凝练符号,是国家的象征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征集初选、再次拟制、图案通过历经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1950年6月23日,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在第一届全国政协第二次会议上主持讨论国徽图案,会议经起立表决,以138人赞成、4票弃权通过决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同意马叙伦委员代表国徽审查组的报告,并绝大多数通过国徽审查组所拟定的国徽图案,提请中央人民政府核准公布。”
此时,距离1949年7月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发布《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辞谱启事》,已近一年。
9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余心清、政务院副秘书长孙起孟就国徽的公布、制造、颁发等问题向周恩来总理呈送了请示报告。当日,周总理作了若干修改后,批示“照办”。9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林伯渠将余心清起草的国徽公布、制造、颁发问题呈批件报与毛主席。9月7日,毛主席批示:“同意”。
9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发布《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公布了国徽图案及对该图案的说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所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及对该图案的说明,业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特公布之。”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正式诞生。
根据毛主席、周总理的批复,国徽由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制作,其尺寸分大、中、小三种,大号直径为1米,中号直径为80公分,小号直径为60公分。国徽的制作方案分为两种:
一是使用木刻法制作国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怀仁堂、外交部所悬挂的国徽,一律用木刻,限10月1日前制作好并挂上;各驻外大使馆的国徽也一律木刻,限9月15日前制作好,由飞机分别送达。木刻国徽制作较为顺利,很快按计划完成。
二是使用钢模轧制法制作国徽。由于各大行政区、省市政府机构都要悬挂国徽,数量约60余个,考虑到木刻国徽的方法需要大量的人力,短时间难以完成制作。经多方了解,决定采用钢模轧制法(先把国徽制作成钢模,再用压版机压成铜片浮雕,然后涂色喷漆的方法制作国徽),这比木刻国徽更加标准化,而且能大规模制作,也能迅速完成制作任务。用钢模轧制法制作国徽,却是一波三折。
中央人民政府派专人赴沪制作国徽
为了国徽制作事宜,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分别致电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叶剑英、上海市市长陈毅,了解香港、上海两地的技术条件。9月12日,接到两地复电,两地均表示能够制作。
9月15日,考虑到上海较为近便,林伯渠亲笔起草电文,就国徽制作事宜致电陈毅。国徽的制作决定采用钢模轧制法,由上海厂商承制,并派专门技术人员监制。希望能于10月1日国庆节以前制出148枚(大号的8枚,发各大行政区悬挂;中号的60枚,发各省、市及省级的人民行政公署悬挂;小号的80枚,发省辖市悬挂)。所有制造费用先由上海垫付,然后向中央报销。由于时间紧,林伯渠表示“惟时间已促,是否当能及时制出,亦请考虑后见告”,并派办公厅科长丁洁如携带国徽石膏浮雕2面、方格墨线图、纵断面图以及使用办法、制造说明赴沪洽办国徽制作有关事宜。
丁洁如长得胖胖的,大家都叫她“丁大姐”。她接到任务后,当日即出发赴上海,本以为一切顺利,哪知道却是大费周章。
那时的交通非常不方便,从北京到上海需要两天多的时间。9月17日凌晨5时,丁洁如抵达上海。由时任上海市军管会交际处处长管易文负责接待,入住华东招待所。随后,工作就紧锣密鼓地开展起来了。
丁洁如向管易文介绍了来意,说明了情况。由管易文持丁洁如带来的函件去见市长陈毅,陈毅答应协助,但是由于是星期天,都在休息,无法召集会议。管易文就通知各有关单位来丁洁如住处华东招待所进行接洽、研究相关工作。晚上,丁洁如请管易文再去见陈毅,希望确定这次工作的负责人。
钢模轧制法上海无法制作
9月18日8时,丁洁如去上海市人民政府见周秘书长,因为陈毅的复电均系他负责发出的。周秘书长当即介绍丁洁如去上海市工商局洽谈具体工作。丁洁如随后到工商局,见到许涤新局长,介绍了有关情况。许涤新约了华东文化部的陈叔亮(画家)、工业部的钱大业和工商局的处长等人一起会谈。会谈结果,让丁洁如大吃一惊,情况和预想的完全不同。
起初,上海市人民政府以为,中央仅是做国徽的证章,不知道还要做如此大的铜片浮雕,而且时间是这样仓促。于是,就由上海市工商局约请制作证章的厂商来面谈。他们都表示无法制作国徽,因为国徽太大了,而且时间上也不允许。
9月18日14时,心情焦急的丁洁如再去上海工商局与有关单位会商。经会商,华东工业部给出的答复是:上海不可能做钢模,没有这样大的厂子,即使能做,时间也要2个月以上,而且压制1米大的铜片浮雕机器上海根本没有。因此,做钢模这条路在上海行不通。
为了完成中央赋予上海的使命,大家集思广益,最后还是商量出一个办法,将国徽雕刻木型翻砂浇铜,这个方法上海可以做,而且时间上也可以掌握。于是,就决定用这个办法,由华东工业部去作具体调查,看看实际情况究竟如何。
会后,丁洁如用长途电话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秘书处处长梁蔼然作了请示汇报。
陈福昌翻铜作承担光荣使命
9月19日8时,丁洁如又一次来到上海工商局。华东工业部约请了两家做翻铜的厂家来商谈,要求是25日可先做出2枚,以后按日制造2枚,至28日将直径1米的8枚全部完工。厂家一听,开始都不肯接受,说是时间紧促,怕完不成任务。后来经大家说服动员,说这是政治任务,是为国家服务,希望能辛苦些。最终,上海陈福昌翻铜作答应克服困难,承作这批国徽。由于商谈的结果还比较乐观,丁洁如悬着的心终于可以稍微放下一点。
当日22时半,丁洁如给梁蔼然、陈昭写信,汇报了两天工作的进展,就国徽分配和中小型国徽制作提出建议。丁洁如的信如实地反映了上海当时的工业制造水平,以及国徽制作的现状。这实际上改变了原定制作148枚国徽的计划,只能先做9枚国徽,其中8枚铜质国徽(直径1米)、1枚铝质国徽(直径60公分)。
梁蔼然、陈昭阅后,即送林伯渠、余心清阅,林伯渠要求将此信报给周总理。9月23日,梁蔼然、陈昭将丁洁如信的主要内容做了摘要,连同原信一起,送周总理阅处。
信件摘要内容如下:
一、上海不能作钢模,也没有压制一米大的浮雕机器,因此,已确定采用将国徽刻木型翻砂浇铜。
二、一米大的国徽铜片浮雕(厚三公分,重约一百五十磅,价在三百万元左右)在九月廿五日可先做出二只,以后按日制作二只,到廿八日八只国徽可全部完成。(1万元为旧币,相当于人民币1元——笔者注)
三、廿五日做出的二只国徽拟先送西南、西北两地,第二批送中南、东北,第三批带回北京,最后一批留沪。但送往西南和西北的国徽是否可用飞机运送请电告。
四、中小型的因为数量多,不能先期赶制,如要赶制,可能引起上海市场波动(铜的供销问题),拟刻木型浇铸一只,作为样品,带回京请示后,如认为满意再大量制造。(丁洁如同志问我们的意见如何)
(中央档案馆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档案》,中国文史出版社,2014年版,第488页)
此刻,在上海的丁洁如担心的是,陈福昌翻铜作能否如期保质完成任务。
9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和陈福昌翻铜作签订了国徽制作合同:制作8枚铜质国徽(直径1米)、1枚铝制国徽(直径60公分)。
陈福昌翻铜作是一家专事浇铸铜件的作坊,由陈福昌创办于1934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停业。1946年,陈厚德继承父业,将其复业,但是设备较为简陋,以长期承接中华造船机器厂铜件翻铸业务为主。1955年5月,正式并入中华造船厂。
签完合同后,陈厚德带领工人开始了紧张的制作工作。8枚铜质国徽是重中之重,直径1米,厚约3公分,质量要求高,制作难度大,而且时间紧迫,9月28日前必须完成8枚铜质国徽的制造工作,10月1日前必须送达各大行政区悬挂。
陈厚德不敢有丝毫的马虎和懈怠,全力以赴。上海陈福昌铸造的国徽

上海陈福昌铸造的国徽

由于作坊设备简陋,没有铸造国徽的大砂箱,陈厚德只能去邻近的翻铜厂借来大砂箱。虽然市政府送来2枚国徽木型,为了能将8枚铜质国徽做得一样好,陈厚德不敢一起使用,而是先用1枚木型日夜赶工,留下1枚木型以备万一。他们先将其浇成铝质模型,以保证铜水大量浇铸时不走样。
陈厚德对铜料成分的搭配经验丰富,按比例配好型砂和铜料后,开始了试浇铸工作。
第一次铸造,陈厚德和工人们使用1只铜水包子,分两次进行浇铸,失败;
第二次铸造,陈厚德总结了经验教训,调整型砂配料,使用2只铜水包子同时进行浇铸,虽然成功,但仍有缺陷;
第三次铸造,陈厚德与工人们讨论出现的问题,再次总结经验教训,为了精益求精,又采取了一些措施,终于成功了。
试浇铸试制成功后,陈厚德与工人们伴着高温,日夜赶制浇铸,经过精细打磨后,进行涂色、贴金等工序,一枚枚精美的国徽便呈现在世人面前:
25日,制造2枚铜质国徽,送西南区、西北区;
26日,制造2枚铜质国徽,送中南区、东北区;
27日,制造2枚铜质国徽,由丁洁如带回北京;
28日,制造2枚铜质国徽,送华东区,上海市人民政府。
铝质国徽制作时间档案中没有明确,此枚国徽是作为样品制作的,极大的可能是留存下来了的,而没有悬挂。
在国徽制作的过程中,由华东工业部派员监工整个制作过程,华东文化部派员负责国徽的线条和涂漆的色彩。
9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工商局关于国徽制作的结算报告完成了。制作9枚国徽所需要实际费用(刻制木模、翻造底坯、涂色贴金等项)为3046.4万元,较预算费用3920万元节省873.6万元。
丁洁如带回北京的是3枚国徽(2枚铜质国徽、1枚铝质国徽),周总理都审看过。2枚铜质国徽,1枚给华北区,另1枚国徽给哪家单位呢?有的认为给了北京市,可能是因为留在上海的2枚国徽,其中之一送给上海市的原因。笔者认为,国徽给了政协全国委员会。为什么这么说呢?
其一,根据1950年9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使用办法》,中央机关可以悬挂国徽的有:“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及其直属机关。”因此,政协全国委员会须悬挂国徽。
其二,从中国政协文史馆接收的这枚国徽背面的“上海陈福昌铸造”7个汉字,就可确认这枚国徽就是丁洁如从上海带回来的2枚铜质国徽之一。由此,我们可以确定这枚国徽是新中国制作的首批金属国徽之一,也是政协全国委员会悬挂的第一枚国徽。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珍藏在中国政协文史馆的这枚国徽,尽管经历岁月的侵蚀,国徽表面个别处略有掉漆、划伤,但依旧色泽鲜艳、熠熠生辉、庄严富丽。它见证了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的辉煌历程,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弥足珍贵。
责任编辑: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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