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正值龙年中秋小长假,再过半个月亦将迎来新中国成立75周年大庆。回眸城市的大街小巷到处洋溢着欢快祥和的节日氛围。那么节假日,城市的公共安全是否还存在短板及盲视呢?9月15日上午8时左右,笔者外出途经沪东地区一沿街面的7层居住楼,看见居住楼总门内,竟然违法停放了二辆深色的电动自行车;同时其他三栋居住楼,均存在从楼层窗户内违法拉出电线,给停放在楼栋门口或人行道上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飞线充电乱象。妇孺皆知,针对近年来居住楼内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及飞线充电,导致一系列火灾伤亡事故频发的乱象,市人大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已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居住楼内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和飞线充电等行为,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拥护。但个别法治观念淡薄的骑车人,至今仍抱有侥幸心理,认为突击整治风头已过,居住楼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和飞线充电依然我“停”我“飞”,尤其是节假日更有恃无恐。必须指出的是,上述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居住楼总门唯一的进出口处,将电线从居住楼内拉出给停在楼栋门口或人行道上的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殊不知,一旦电动自行车自燃或飞线充电引发火灾,火势首先封杀楼栋总门进出口处,那么,楼上20多户家庭成员将如何逃生呢?
鉴于此,建议:
1、加强节假日宣教的针对性
由于节假日一些住宅楼内存在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及“飞线”充电易引发火灾事故乱象,全社会应结合2024年6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来切实加强对全民做好防火防灾工作的宣教警示工作。尤其是6月1日以来,在一些仍发现有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和飞线充电的居住楼的总门进出口处,有关部门应张贴醒目的“坚决执行市人大法规、楼内严禁停放非机动车,楼内违停非机动车及飞线充电将被追责,当遵纪守法公民、须从规范停车做起,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楼内严禁停放非机动车及飞线充电等宣教警示字画。与此同时,每逢中秋节、国庆节、元旦、春节、劳动节的前夕,各街道、镇综治办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及居住楼栋业主微信群传达信息快捷便利的优势,向管辖区域内的居民,发布搞好节假日社区公共安全的具体预防措施。
2、加强物业管理的责任心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业委会聘请的专业管理者,须积极承担起小区住宅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一日三次巡检工作,发现楼栋内有电动自行车违法停放及飞线充电乱象,须及时“亮出红牌”令车主立即搬离,并拍照记录台账,向街道、镇综治办报备,综治办接报后,须根据市人大颁布实施的有关条例,及时作出处理,以儆效尤。同时,物业公司对不听劝阻或屡犯者,须第一时间向辖区派出所报案,职能部门接报后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与此同时,物业公司还应主动与业委会、城管及街道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想方设法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增设一些收费合理的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及充电装置,为辖区内居民安全有序停车和充电提供便捷。
3、加强综合治理的协调性
节假日小区住宅内严禁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及飞线充电,是确保广大业主安居乐业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超大型城市综合治理的重要环节。需要街道、镇综治办、公安、消防、城管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需要上述部门联手组织开展督查;特别是节假日期间不打招呼的、积极深入到居住楼栋内的认真督查,进而确保城市公共安全的法律条款落到实处。
鉴于此,建议:
1、加强节假日宣教的针对性
由于节假日一些住宅楼内存在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及“飞线”充电易引发火灾事故乱象,全社会应结合2024年6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来切实加强对全民做好防火防灾工作的宣教警示工作。尤其是6月1日以来,在一些仍发现有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和飞线充电的居住楼的总门进出口处,有关部门应张贴醒目的“坚决执行市人大法规、楼内严禁停放非机动车,楼内违停非机动车及飞线充电将被追责,当遵纪守法公民、须从规范停车做起,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楼内严禁停放非机动车及飞线充电等宣教警示字画。与此同时,每逢中秋节、国庆节、元旦、春节、劳动节的前夕,各街道、镇综治办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及居住楼栋业主微信群传达信息快捷便利的优势,向管辖区域内的居民,发布搞好节假日社区公共安全的具体预防措施。
2、加强物业管理的责任心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业委会聘请的专业管理者,须积极承担起小区住宅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一日三次巡检工作,发现楼栋内有电动自行车违法停放及飞线充电乱象,须及时“亮出红牌”令车主立即搬离,并拍照记录台账,向街道、镇综治办报备,综治办接报后,须根据市人大颁布实施的有关条例,及时作出处理,以儆效尤。同时,物业公司对不听劝阻或屡犯者,须第一时间向辖区派出所报案,职能部门接报后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与此同时,物业公司还应主动与业委会、城管及街道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想方设法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增设一些收费合理的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及充电装置,为辖区内居民安全有序停车和充电提供便捷。
3、加强综合治理的协调性
节假日小区住宅内严禁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及飞线充电,是确保广大业主安居乐业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超大型城市综合治理的重要环节。需要街道、镇综治办、公安、消防、城管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需要上述部门联手组织开展督查;特别是节假日期间不打招呼的、积极深入到居住楼栋内的认真督查,进而确保城市公共安全的法律条款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杨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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