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专项民主监督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各民主党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专项民主监督作为民主监督的一种方式,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态、民生等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与落实中发挥着独特作用。专项民主监督是对民主监督的新探索,是彰显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优势的新实践,也是展示和提高民主党派履职能力的新平台。
民主党派专项民主监督形成与发展的理论基础。
首先,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专项民主监督生根发芽的基石。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它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也有别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一党制。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革命与建设相结合的一个创造,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一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多党合作和多党派参政为专项民主监督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基础。从坚持和完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角度来看,要防止政治权力越界,破除“窑洞对”中所说的“周期率”,“权利”必须对“权力”进行监督。另外,应对新形势新情况,民主监督也必须有内涵与外延的新变化。因此,专项民主监督产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发展中的题中应有之义。
其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专项民主监督得以发展的重要载体。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适应我国国情和现实需要的民主形式,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既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发挥了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既坚持了人民主体地位,又贯彻了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原则。可以说,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丰富了民主监督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监督的渠道、加深了民主监督的内涵,专项民主监督作为民主监督形式的新拓展、新领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新思想新实践,民主党派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改革和发展两大主题,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贯穿到专项民主监督及履行职能的全过程。
再次,民主监督理论为专项民主监督的发展提供了最为直接的理论基础。加强民主监督,有利于集思广益,为正确决策、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依据。邓小平曾指出,“实行群众监督可以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只有把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会有更广泛的基础。民主党派专项民主监督作为民主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质是通过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党作用,突出民主党派特色,调动民主党派成员的积极性,使其广泛参与到政治、经济、文化、生态、民生等社会方方面面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中,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希望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发挥好民主监督职能,继承和发扬优良作风,做中国共产党的诤友挚友,对中共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准则、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实施民主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工作要求。
专项民主监督与传统意义上的民主监督有着一定的区别。传统意义上的民主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等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它一般不直接参与工作,只是对被监督对象在政策的执行、法律法规的遵守、目标进度的完成等方面开展调查并提出意见建议,有时达不到一以贯之的效果,而专项民主监督最大的特点则是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近几年来连续开展的专项民主监督活动中,各民主党派充分利用自身的特色和优势开展专项调研,为政府工作出谋划策,为推进各项工作献计出力。专项民主监督的提出拓展了传统民主监督的方式,进一步凸显了监督的政治性、时代性、持续性、针对性,是我国民主监督的新探索,也是完善我国监督体系的重大创新。
民主党派开展专项民主监督是新时代执政党赋予参政党的新任务,是彰显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生机活力的重要实践,也是助推上海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
民主党派专项民主监督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专项民主监督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监督的形式。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其他监督形式一起,共同构成我国现阶段相对完备的监督体系。专项民主监督作为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大形式创新,它的产生和发展改变了传统监督持续性、针对性不足的弊端,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民主党派进行民主监督的形式和内容。
二是专项民主监督有利于保障监督实效。专项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民主监督适应新时代的新发展,它有明确的时间和具体的任务要求,通过持续一段时间的精准调研、科学分析,使监督达到既定的目标。因此,民主党派的专项民主监督工作能够在较大程度上考量监督的实效性,更能体现民主党派与党委政府的目标一致、同心同行,凸显更为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
三是专项民主监督有利于推动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在专项民主监督过程中,中共党委委托各民主党派就同一个问题进行监督,由于各民主党派自身的优势不同,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也各有特色,这是民主党派界别优势的充分体现,这种特色有利于各民主党派从不同视角为政府工作查缺补漏。由于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不同,如果各民主党派根据中共党委要求,开展持续深入的专项民主监督,则它必然会成为进一步推进政府工作、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方法。
四是专项民主监督是完善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为专项民主监督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一定程度上而言,专项民主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客观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些论述充分体现出民主监督对于党和国家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性,民主党派的专项民主监督作为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其对于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意义则不言而喻。
(作者李晓霞系华东理工大学副教授,季萍系九三学社上海市委研究室主任)
民主党派专项民主监督形成与发展的理论基础。
首先,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专项民主监督生根发芽的基石。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它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也有别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一党制。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革命与建设相结合的一个创造,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一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多党合作和多党派参政为专项民主监督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基础。从坚持和完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角度来看,要防止政治权力越界,破除“窑洞对”中所说的“周期率”,“权利”必须对“权力”进行监督。另外,应对新形势新情况,民主监督也必须有内涵与外延的新变化。因此,专项民主监督产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发展中的题中应有之义。
其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专项民主监督得以发展的重要载体。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适应我国国情和现实需要的民主形式,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既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发挥了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既坚持了人民主体地位,又贯彻了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原则。可以说,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丰富了民主监督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监督的渠道、加深了民主监督的内涵,专项民主监督作为民主监督形式的新拓展、新领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新思想新实践,民主党派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改革和发展两大主题,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贯穿到专项民主监督及履行职能的全过程。
再次,民主监督理论为专项民主监督的发展提供了最为直接的理论基础。加强民主监督,有利于集思广益,为正确决策、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依据。邓小平曾指出,“实行群众监督可以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只有把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会有更广泛的基础。民主党派专项民主监督作为民主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质是通过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党作用,突出民主党派特色,调动民主党派成员的积极性,使其广泛参与到政治、经济、文化、生态、民生等社会方方面面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中,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希望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发挥好民主监督职能,继承和发扬优良作风,做中国共产党的诤友挚友,对中共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准则、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实施民主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工作要求。
专项民主监督与传统意义上的民主监督有着一定的区别。传统意义上的民主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等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它一般不直接参与工作,只是对被监督对象在政策的执行、法律法规的遵守、目标进度的完成等方面开展调查并提出意见建议,有时达不到一以贯之的效果,而专项民主监督最大的特点则是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近几年来连续开展的专项民主监督活动中,各民主党派充分利用自身的特色和优势开展专项调研,为政府工作出谋划策,为推进各项工作献计出力。专项民主监督的提出拓展了传统民主监督的方式,进一步凸显了监督的政治性、时代性、持续性、针对性,是我国民主监督的新探索,也是完善我国监督体系的重大创新。
民主党派开展专项民主监督是新时代执政党赋予参政党的新任务,是彰显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生机活力的重要实践,也是助推上海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
民主党派专项民主监督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专项民主监督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监督的形式。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其他监督形式一起,共同构成我国现阶段相对完备的监督体系。专项民主监督作为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大形式创新,它的产生和发展改变了传统监督持续性、针对性不足的弊端,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民主党派进行民主监督的形式和内容。
二是专项民主监督有利于保障监督实效。专项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民主监督适应新时代的新发展,它有明确的时间和具体的任务要求,通过持续一段时间的精准调研、科学分析,使监督达到既定的目标。因此,民主党派的专项民主监督工作能够在较大程度上考量监督的实效性,更能体现民主党派与党委政府的目标一致、同心同行,凸显更为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
三是专项民主监督有利于推动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在专项民主监督过程中,中共党委委托各民主党派就同一个问题进行监督,由于各民主党派自身的优势不同,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也各有特色,这是民主党派界别优势的充分体现,这种特色有利于各民主党派从不同视角为政府工作查缺补漏。由于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不同,如果各民主党派根据中共党委要求,开展持续深入的专项民主监督,则它必然会成为进一步推进政府工作、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方法。
四是专项民主监督是完善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为专项民主监督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一定程度上而言,专项民主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客观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些论述充分体现出民主监督对于党和国家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性,民主党派的专项民主监督作为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其对于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意义则不言而喻。
(作者李晓霞系华东理工大学副教授,季萍系九三学社上海市委研究室主任)
责任编辑:李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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