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崇明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进一步加大农村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力度,振兴发展农业教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为此,建议区委、区政府将“人才振兴”作为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聚焦人才的引进、使用、培养、激励等环节,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二、对其他相关专业大学生毕业后在农村创业的,给予与大学学费相当的扶持资金。区人民政府制定出台政策,根据本区乡村振兴工作的实际需求,对电子商务、环境治理、旅游设计、文化传播、乡村管理、医疗卫生等专业毕业生到崇明农村创业的,给予与大学学费相当的创业扶持资金。
三、制定完善高校、科研单位参与崇明乡村振兴的引导激励政策。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和激励高校、科研院所到崇明农村一线建立实习基地、科研成果转化基地等,对于在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兴旺、农民致富等方面发挥明显带动作用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责任编辑:管卓
